一个月后,法院开庭。
赵文博请了律师。
他的律师试图论证公司的启动资金属于“夫妻共同投资“,不存在返还问题。
方弈只用了十分钟就驳回了他。
“我的当事人卖房所得六十二万,发生在婚前,属于婚前个人财产。该财产投入公司后,公司登记法人为被告母亲赵玉芬,我的当事人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,从未享有任何分红和权益。“
“这不是投资。这是被侵占。“
赵文博的律师又说海景房的首付来源于“公司经营利润“,与原告无关。
方弈调出了公司的财务流水:
“公司成立至今,累计净利润不足十五万元。首付八十万中,有六十万以上来源于初始注入资金及后续追加投入。“
“也就是说,这套房子的首付,绝大部分来源于我的当事人的婚前个人财产。“
法庭上,赵文博全程一言不发,脸色灰败。
婆婆坐在旁听席上,嘴唇哆嗦着,一阵青一阵白。
方弈最后陈述时,说了一段话。
“法官,我的当事人卖掉亡父留下的唯一房产支持丈夫创业,公司却登记在婆婆名下。她独自承担家庭全部开支五年,丈夫分文未出。她的母亲心脏病住进icu,丈夫拒绝出资救治,同期却用她的钱给自己母亲购买海景房。“
“当她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时,丈夫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视频,引导公众对她进行网络暴力。“
“这不仅仅是一起离婚财产纠纷。“
“这是一个女人被系统性剥削后的正当追偿。“
法庭很安静。
最终,法官宣判:
一、准予双方离婚。
二、赵文博在三十日内,向林知意返还婚前个人财产六十二万元及婚后借款九万元,合计七十一万元。
三、鉴于婚后家庭开支主要由林知意承担,赵文博另需补偿九万元。
四、海景房首付中涉及林知意个人财产的部分,由赵文博在返还上述款项时一并清算。无力清偿的,依法处置该房产。
合计:八十万。
不多不少。
刚好是他给婆婆买海景房的数字。
宣判后,赵文博站在法院门口。
他看着我,嘴唇动了动:
“知意我们真走到这一步了?“
我看着他,想起五年前他握着我的手说“我不会让你失望“。
想起我把六十二万转进他账户时,他眼里的笑。
想起我妈在icu里浑身插满管子的样子。
想起他那句“死了跟我有什么关系“。
“不是我们走到了这一步。是你把我推到了这一步。“
我转身,走进了阳光里。
身后,没有再传来他的声音。